(原标题: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9次会议决议公告)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9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2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现金收购控股股东部分新能源资产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国家能源集团全资子公司国能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国家能源莒南新能源有限公司64%股权、国能湖口风力发电有限公司60%股权,以及国能甘肃电力持有的甘肃国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51%股权、夏河国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民勤国能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国能(武威)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金塔北山国能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国能广西电力持有的国能藤县能源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交易价格以经国家能源集团备案的评估值为基础,评估报告所载评估价值为177,086.31万元,并根据过渡期间增资或分红等情况调整,由交易各方协商确认后确定交易价格。非执行董事唐超雄先生、王雪莲女士、陈杰女士和张彤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出具附条件生效的避免同业竞争补充承诺函(二)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国家能源集团出具的《关于避免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函(二)》,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授权董事长决定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安排。非执行董事唐超雄先生、王雪莲女士、陈杰女士和张彤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