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报告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国产化进程加速:国内轮胎企业在巨胎领域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及技术创新,逐步填补了我国巨胎研发制造领域的空白,产品已开始批量出口至海外市场。
目的
二、本次发行证券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本次发行证券选择的品种系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选择简易程序的必要性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名(含 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
发行对象数量
四、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公告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定价方法和程序
五、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
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确定发行方式的程序
六、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
七、本次发行对原股东权益或者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以及填补的具体措施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公司的股本总额会有所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需逐步释放,若公司的利润在短期内不能得到相应幅度的增加,则预计公司每股收益将受到影响,公司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填补措施
八、结论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具备必要性与可行性,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提高盈利水平,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