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豪能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 发行概述
- 公司名称: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股票代码:603809
- 股票简称:豪能股份
- 发行类型: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发行规模:500,000,000.00元
- 发行期限:6年
- 发行日期:2022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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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未具体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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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评级
- 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主体信用等级:AA-
- 评级展望:稳定
- 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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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级频率:每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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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股价格
- 初始转股价格:8.43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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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方式: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公式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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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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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程序: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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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条款
- 到期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3%(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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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条件赎回条款: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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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售条款
- 有条件回售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6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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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回售条款: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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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年利息计算: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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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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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利分配政策
- 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原则上应在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且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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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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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项
- 解决同业竞争:向朝东、徐应超、向星星、杜庭强、向朝明承诺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与豪能股份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
- 解决关联交易:向朝东、徐应超、向星星、杜庭强、向朝明承诺尽可能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 其他承诺:公司承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时,将公开说明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