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广东先导稀材股份有限公司等先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 55 名股东合计持有的先导电科 100% 股份,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2024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次重组发表了独立意见。
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包括但不限于:(1)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正式方案;(2)交易对方股东会或相应权力机构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正式方案;(3)反垄断审查机构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4)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5)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必要的审批 / 备案程序(如有)。
公司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提交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