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终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终止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批准与授权 - 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 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 - 2022 年 5 月 10 日至 2022 年 5 月 19 日,公司在内部 OA 系统中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予以公示。 - 2022 年 5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 2022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023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023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 - 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 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024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本次终止的具体情况 - 根据公司说明,自公司 2022 年实施本期股权激励计划以来,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行业产能持续增加、长期过剩且去化缓慢,生猪价格长期低迷。公司综合考虑当前行业市场环境等因素,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已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 - 2024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终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结论意见 -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终止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终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