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9月))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为进一步规范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设监事会主席一人,监事每届任期三年。监事会职权包括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等。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况下十日内召开。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需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需提前二日通知。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举手表决方式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监事会会议档案由监事会主席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本规则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