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同星科技系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符合规定的实行股权激励的条件。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计198.80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71%。激励对象包括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共计不超过153人。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