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吸收合并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吸收合并控股子公司厦门弘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信新能”),弘信新能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 9,000.00 万元,持有其 90% 股权,已完成实缴;厦门弘芯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芯源”)认缴出资 1,000.00 万元,持有其 10% 股权,尚未完成实缴。公司将先依法、合规的完成弘芯源持有弘信新能 10% 的股权收购,弘信新能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后,公司在实施吸收合并弘信新能的手续办理。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弘信新能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将由本公司依法承继。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