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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股份: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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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7日发布。现场会议于2024年9月9日在河北省廊坊市召开,由副董事长于建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合计103人,代表股份2,464,991,2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158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三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拟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度外汇套期保值额度预计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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