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2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8,632.04 万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7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1,487,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48,7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6,172,108.4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42,527,891.52 元。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 2024 年 8 月 16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68,632.04 万元,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68,632.04 万元。
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8,632.04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将有利于加快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汇成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汇成股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