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公告编号:临 2024-041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8月 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哈尔滨高新技术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滇池街 7号十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30,464,38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34.0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丁盛同志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人,出席 7人,独立董事李文女士、独立董事邓春杰女士因事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3人,出席 3人; 3、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郭临战同志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副总经理杨峰同志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白云女士、王忠巍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2、议案名称:《关于确定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报酬政策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3、议案名称:《关于确定第九届监事会监事报酬政策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4.01 选举丁盛同志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30,464,385|100|是 4.02 选举展学峰同志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30,464,385|100|是 4.03 选举郭临战同志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30,464,385|100|是 4.04 选举田大鹏同志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30,464,385|100|是 4.05 选举张劲松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30,464,385|100|是 4.06 选举徐金峰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30,464,385|100|是 2、《关于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5.01 选举邓春杰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30,464,385|100|是 5.02 选举白云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30,464,385|100|是 5.03 选举王忠巍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30,464,385|100|是 3、《关于换届选举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提案》 6.01 选举桑艳萍同志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130,464,385|100|是 6.02 选举尹继英同志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130,464,385|100|是 (三)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持股 5%以上 普通股股东|130,449,385|100|0|0|0|0 持股 1%-5%普 通股股东|0|0|0|0|0|0 持股 1%以下 普通股股东|15,000|100|0|0|0|0 其中:市值 50 万以下普通 股股东|15,000|100|0|0|0|0 市值 50万以 上普通股股 东|0|0|0|0|0|0 (四)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4.01 选举丁盛同志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5,000|100|0|0|0|0 4.02 选举展学峰同志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5,000|100|0|0|0|0 4.03 选举郭临战同志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5,000|100|0|0|0|0 4.04 选举田大鹏同志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5,000|100|0|0|0|0 4.05 选举张劲松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5,000|100|0|0|0|0 4.06 选举徐金峰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5,000|100|0|0|0|0 5.01 选举邓春杰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5,000|100|0|0|0|0 5.02 选举白云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5,000|100|0|0|0|0 5.03 选举王忠巍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5,000|100|0|0|0|0 6.01 选举桑艳萍同志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15,000|100|0|0|0|0 6.02 选举尹继英同志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15,000|100|0|0|0|0 (五)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黑龙江朗信银龙律师事务所 律师:汪晓雪 康安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