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202408))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其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版)。主要内容包括:
总则:明确了制定本规则的目的,即为了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履行职责,提高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
董事会组成:公司设立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包括1名董事长、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2名独立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组织机构:设有董事会秘书,负责筹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等工作;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还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提案:规定了提案的内容要求及提交流程,提案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会议召集: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1/3以上董事联名提议等。
会议通知:定期会议需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一般需提前3日通知,特殊情况可缩短通知时间。
会议召开和表决:会议需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可采用书面、举手或通讯表决方式。
会议记录与决议公告:会议应进行记录,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等信息,并在会议结束后公告决议内容。
决议执行:董事长负责督促决议的执行,并在后续会议上通报执行情况。
议事规则修改:当出现与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相抵触等情况时,应及时修订议事规则。
附则:明确了规则的解释权归属及生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