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实施细则)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包括:
-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由至少3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占多数,并由具备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主席。
- 委员会下设审核工作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财务报告、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准备、日常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委任、重新委任及罢免外部审计机构、监察公司财务报表的完整性、持续监督公司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等。
- 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主席或两名及以上委员提议召开。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并报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