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为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书指出,公司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至5.27元/股,注销199.6911万份股票期权,以及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行权数量总计2,049.3858万份,行权价格为5.27元/股,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后第二个交易日上市交易。上述事项已获得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还需根据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登记和公告等相关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