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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星股份: 总经理工作细则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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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总经理工作细则)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了总经理的职责、任免程序、职权范围、责任和义务。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任。总经理需具备良好个人品质、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且不得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其他职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有权拟定公司年度计划、投资方案,制定规章制度,提名高级管理人员,代表公司处理对外事宜。总经理在紧急情况下有先行处置权,但需事后报告董事会。总经理需遵守法律法规,执行董事会决议,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职务谋私利,对公司商业行为的合法性负责。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工作,包括公司经营情况、重大合同执行情况、资金运用和盈亏情况等。总经理的薪酬由董事会决定,根据其对公司发展和经济效益的贡献进行奖惩。若因董事会决定不当导致总经理无法正常管理,总经理不承担责任。违反法律的总经理将依法追责。该细则自2024年7月起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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