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哈铁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就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中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他们认为提名、决策及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合法有效。经过审查刘钦明、周永海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不得担任相应职务的情形。刘、周二人具备任职能力和条件。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刘钦明为董事会秘书,周永海为总工程师,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