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京高科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陈莹))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陈莹声明,她已同意由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提名,成为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陈莹声明自己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她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且不属于影响独立性的相关情形。陈莹无不良记录,不是因连续缺席董事会会议而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同时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南京高科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她已通过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独立履职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