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详细说明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实施进度的议案》,决定调整“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及实施进度,预计建设完成时间延至2026年12月31日。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超灵便型散货船购置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1,061.6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相应变更,同时修订《公司章程》。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的议案》,决定通过全资子公司与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融资金额合计不超过6,312.47万美元。
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