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铭利转债”2024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铭利转债"2024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提供了法律意见。会议涉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采用简化程序召开,无需进行出席会议登记。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在规定的异议期内,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收到债券持有人的书面异议。因此,会议已召开并表决完毕,相关议案获得通过。律师事务所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