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4年7月修订))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4年7月进行了修订,明确了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股东权利、股份发行、回购、转让规则,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作机制。章程强调了公司党组织的作用,规定了公司党委和纪委的职责,包括参与重大决策、监督、选人用人、文化建设等。章程还详细描述了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通知流程,以及股东的出席和表决权行使方式。此外,章程规定了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股票分红的条件和比例,以及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事务所的聘任规则。公司通知和公告的发布方式也有所规定,包括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的程序。章程还明确了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时的处理办法,以及公司通知的送达方式和有效性。
章程中指出,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若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及时反馈,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监事会同意后,需在5日内发出通知,若监事会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通知,则连续90日以上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
章程还规定,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聘期一年,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时,需提前15天通知,并允许会计师事务所在股东大会上陈述意见。
章程中提到,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的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需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制定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三年平均净利润的30%,且在具备利润分配条件时,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也可根据盈利情况实施中期现金分红。
章程还规定了通知和公告的形式,包括专人送出、邮件、公告等方式,以及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的具体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