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7月))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的工作细则。该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重大决策的专业化水平,防范战略和投资决策中的风险。战略决策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属的专门委员会,由6名委员组成,包括1名召集人和至少1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会确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委员会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审议战略联盟协议、市场定位报告、特定战略分析报告、战略实施与调整计划、重大项目投资可行性分析、实施计划及资金方案、与合作方谈判情况报告,以及控股子公司战略规划等。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况下由召集人组织。会议需提前通知委员,确保委员获取充分信息,且需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才能举行,决议需过半数委员同意。委员若连续两次缺席会议且未提交书面意见,委员会可建议董事会撤换该委员。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书面报董事会。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和联络工作,细则由董事会批准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所有,未尽事宜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时,按后者执行并对细则进行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