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 赵子祥
11月20日,银保监会忻州监管分局对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紫金财险”)忻州中心支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该机构因编制虚假报告、报表等资料被罚款28万元,相关责任人被罚款5万元。
证券之星注意到,这是紫金财险2025年内收到的第10张行政处罚决定书,从虚列费用、虚构中介业务到违规使用费率,合规乱象贯穿全年。
而在罚单密集落地的同时,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同比激增143.20%,盈利表现亮眼,但核心、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却较年初双降,资本缓冲被业务扩张快速消耗,呈现出盈利高增长与资本压力并存的反差图景。
分支机构频收罚单、年内合计被罚达10次
据银保监会及地方监管分局公开信息,截至11月24日,紫金财险旗下分支机构已累计收到10张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频率近乎“月均一张”,涉事主体覆盖陕西、山西、江苏、河南、山东等多省份分支机构。
例如在6月份,洛阳中心支公司因编制虚假报告报表、违规使用保险条款费率、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被罚款93万元,时任总经理助理被罚款22万元;运城中心支公司因编制虚假资料套取费用、未严格执行内部管理制度,被警告并罚款16.5万元,时任总经理被罚款1.5万元。
从违规事由来看,紫金财险合规性问题涉及范围较大,从1月的“财务数据不真实”,到6月洛阳中心支公司因“编制虚假资料、违规费率、虚构中介业务”被顶格罚款93万元,再到11月西咸新区支公司“虚列费用”被罚12万元,“数据造假”“费用套取”“费率违规”成为高频关键词。
“分支机构的合规问题,某种程度上反应总部管控能力的缺失。” 一位财险业合规人士表示,紫金财险年内罚单中,不少是涉及“编制虚假财务资料”,且多数案例伴随对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追责,如盐城中心支公司时任总经理因“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被罚款9万元,洛阳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因多项违规被罚22万元。这意味着,分支机构的违规行为并非个体操作,而是存在自上而下的压力传导。
盈利高增长伴随承保空间收窄,偿付能力承压
公开资料显示,紫金财险成立于2009年5月,是由国信集团等13家公司共同发起成立的全国性财产保险公司,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10亿元,后续经过增资扩股,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亿元;公司现有股东42家,其中国有法人股东持股比例合计93.83%;江苏省人民政府通过11家省属国有企业合计持有紫金财险42.08%股份,并认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与合规乱象形成反差的是,紫金财险2025年上半年的盈利数据堪称“亮眼”:实现净利润3.01亿元,同比增长143.20%,且首次在半年报中披露“承保盈利”,即保险主业本身实现盈利,而非依赖投资收益。
不过,但这份高增长的盈利,后续稳定性有待观察。根据联合资信出具的评级报告显示,紫金财险“承保盈利空间相对有限”,其上半年盈利增长主要依赖“保费收入提升”与“综合成本率下降”的短期共振。
一方面,车险综改后行业竞争加剧,紫金财险通过扩张非车险业务拉动保费,但非车险业务往往伴随更高的赔付波动;另一方面,综合成本率的下降或与分支机构费用管控有关,业务质量的实质性改善还有待后续财务数据的进一步印证。
更关键的是,盈利高增长并未转化为稳定的资本补充。数据显示,2025年6月末,紫金财险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从2024年末的279.68%降至262.62%,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从356.45%降至331.34%,两项指标均较年初下降超15个百分点。
评级报告中指出,这一回落源于“保险业务和投资业务持续发展使得最低资本规模提升”,简言之,业务扩张速度超过了资本补充速度。
而紫金财险的资本补充渠道本就狭窄,2022年以来,该公司未进行任何增资扩股,资本积累完全依赖内源性利润留存。2024年,其现金分红规模达0.90亿元,虽对资本影响较小,但也反映出利润并未全额用于补充资本。
“当业务扩张的资本消耗速度超过盈利留存的补充速度,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回落是必然结果。” 一位险企业内人士分析,若紫金财险继续维持当前的扩张节奏,且合规罚款持续消耗利润,未来或面临“盈利增长但资本不足”的矛盾。
2025年以来,紫金财险在业务规模与盈利增长的同时,分支机构合规管理、资本与业务扩张的匹配性等方面呈现出多维度的经营动态。后续其合规管理效能的提升、承保业务质量的巩固,以及资本补充与业务发展的平衡,将是影响其经营稳定性的重要因素,相关指标也将持续受到市场与监管的关注。(本文首发证券之星,作者|赵子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