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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10倍杠杆配资彻底"凉了",上海、深圳等多地同时出手:"黑名单"公布了!

来源:中国基金报 2020-05-29 08: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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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重拳出击非法场外配资,仅一天就有四地证监局开出场外配资机构“黑名单”。北京证监局提示投资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远离“场外配资”,避免自己的资产受到损失或不法侵害。

(原标题:突发!10倍杠杆配资彻底"凉了",上海、深圳等多地同时出手:"黑名单"公布了!)

监管重拳出击非法场外配资,仅一天就有四地证监局开出场外配资机构“黑名单”。进入5月份以来,更是多地监管局密集提示场外配资风险,合计已经有上百家机构被监管公示。

今年年初场外配资有所抬头,甚至采用“虚拟盘”等方式涉嫌从事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监管紧急行动,严监管之下场外配资或就此偃旗息鼓。

一日四地证监局

开场外配资机构“黑名单”

仅5月28日一天,就有青岛、广东、深圳、上海四地的证监局提示场外配资风险,多家配资平台被列入“黑名单”。

青岛证监局发布公告称,根据有关线索,久联优配、乐配资、聚宝盆、股票开户宝APP、金惠配资不具有证券期货经营资质,宣传从事场外配资活动。

青岛证监局表示,《证券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除证券公司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证券承销、证券保荐、证券经纪和证券融资融券业务。”以上平台涉嫌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请广大投资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拒绝高额收益诱惑,远离场外配资,避免遭受财产损失。如因参与场外配资被骗,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同日,广东证监局也发布了第三十二批不具备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机构名单,称44家机构不具备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资质,提醒投资者远离非法场外配资活动,谨防上当受骗。

广东证监局表示,融资融券作为证券市场的主要信用交易方式和证券经营机构的核心业务之一,依法属于国家特许经营的金融业务,未经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配资业务。

深圳证监局也发布了不具备合法证券期货经营业务资质的机构名单,53家机构出现在名单中。

深圳证监局表示,近期,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电话、微信、网络等方式,诱导投资者通过网站或手机APP参与“场外配资”活动,涉嫌从事非法证券期货业务,甚至采用“虚拟盘”等方式涉嫌从事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损害投资者利益,扰乱了辖区证券期货市场正常秩序。深圳证监局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场外配资”机构不具备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资质,不能从事融资融券业务。请广大投资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远离“场外配资”,避免自己的财产受到不法侵害。确因参与“场外配资”上当受骗的,请依法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此外,上海证监局公布了辖区内25家具备合法证券期货经营业务资质的机构名单。

各地监管局密集提示风险

上百家平台被列入黑名单

在此之前,已经有多地证监局发布了相关公告,四川、北京、天津、福建多地证监局密集提示场外配资风险,就5月20日以来各地证监局列出的场外配资机构名单已经超过百家。

5月27日,四川证监局发布了辖区2020年第一批不具有证券期货经营资质的机构名单,称成都吉周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都燚牛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自贡亿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18家公司不具备证券期货业务经营资质,违规开展场外配资业务,机构名单见下表。

四川证监局提醒投资者,深刻认识场外配资危害性,自觉远离场外配资,自觉远离非法证券期货。

5月27日,福建证监局发布了包括福建万千恒业投资有限公司等6家机构涉嫌从事场外配资业务未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5月26日,天津证监局也发布了场外配资机构“黑名单”,真牛所、股民之家/天津配资之家是非法场外配资平台,提示投资者警惕。天津证监局表示,证券、期货市场的场外配资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存在极高风险。投资者如有融资需求,请到有资质的证券、期货公司办理相关业务。

此外,北京证监局提示投资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远离“场外配资”,避免自己的资产受到损失或不法侵害。

场外配资活动有所抬头?

各种套路下藏骗局

今年2月份之后,随着市场升温,场外配资有卷土重来的势头,微信、微博、APP中的各种小广告逐渐活跃,以其超低门槛和大比例杠杆和大比例杠杆吸引投资者。

据证券时报记者调查,线上配资方案灵活多样,最为常见的收费配资中,杠杆普遍为2~10倍,配资周期灵活,投资者可按需选择日、周、月。网上配资之所以能够给出超低的利息,可能是会额外收取其他名目的手续费,或者干脆是场骗局。有些是假借券商名义,也有场外配资平台会悄悄设置“霸王条款”,按照其设定的规则,投资者配资后,其账户和资金的安全性几乎得不到任何规则上的保证。

北京证监局称,近期,证券期货市场“场外配资”活动又有所抬头,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电话、微信、网络等方式,诱导投资者通过网站或手机APP参与“场外配资”活动,损害投资者利益。

“场外配资”机构不具备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资质,不属于法定监管对象,有的涉嫌非法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甚至采用“虚拟盘”等方式涉嫌从事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法院〔2019〕254号)明确表明,融资融券作为证券市场的主要信用交易方式和证券经营机构的核心业务之一,依法属于国家特许经营的金融业务,未经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配资业务。

多地证监局均提醒投资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远离“场外配资”,避免自己的资产受到损失或不法侵害。如因参与“场外配资”上当受骗,请依法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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