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斗殴”闹剧各执一词 谁在干扰*ST中捷股东大会?)
在最新回复中,关于*ST中捷的股东大会“斗殴”闹剧,各方依旧各执一词。
实际上,这一表象背后的“保壳生死时速”更为惊险。
“上市公司保壳时间已经非常紧张,但至今仍未有保壳计划与行动。因此,*ST中捷第二大股东及其他股东不得不展开自救,第一步就是希望合理优化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ST中捷相关人士11月3日向上证报记者表示,在这一背景下,“相关方面在竭力阻止、延缓这一进程,想方设法左右股东大会的合理召开。”
目前,投服中心已经关注到*ST中捷现有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中的不合理之处。
依旧各执一词
*ST中捷此前公告,10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期间,部分参会人员对见证律师的专业性、公正性提出质疑,并对见证律师进行无端指责和谩骂引发争执。公司中小股东薛青锋、董事倪建军攻击见证律师助理,致其被殴打致伤,警方介入调查。
但是,10月30日,薛青锋、倪建军向上证报发来声明称:上述公告描述内容严重失实、搬弄是非;当日不存在殴打“律师助理”情形;督促*ST中捷按照中小股东的希望,加快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在对监管部门问询的最新回复中,*ST中捷继续肯定了“打人事件”的存在。而中小股东薛青锋提出,在其专心统计票数时,见证律师对其进行人身攻击和语言暴力,因此导致其质问见证律师、与见证律师助理发生争执并相互推搡。
薛青锋在公告中表示,根据公安部门认定,“事件根本无公司公告所说的殴打和攻击律师的情况,只是相互推搡不存在殴打行为,更谈不上有人被殴打致伤的情况”;“当事双方早已相互和解,不存在危及见证律师的行为”。
被左右的股东大会
“重要的是,*ST中捷借此作废和推迟了相关股东会的召开,延缓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合理优化进程,给上市公司保壳自救制造了巨大障碍。”*ST中捷相关人士表示。
这得从*ST中捷的股权结构说起。三季报显示,中捷环洲、宁波沅熙分别持有*ST中捷17.45%、16.42%的股份。此前,*ST中捷董事会席位多由中捷环洲把控。
但就在上市公司“保壳”关口,中捷环洲陷入破产困境。据公告,10月,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等担任中捷环洲的管理人。
由此,10月25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变得极为微妙。
原本,该次股东大会由中捷环洲提议召开,审议事项为补选王堃为独立董事和补选冯卫为非独立董事。冯卫为中捷环洲提名的候选人。
但在陷入破产后,中捷环洲受托人被要求离开了当日股东大会现场,中捷环洲相关权益理应转由管理人负责,这使得中捷环洲原提名计划面临“失算”风险。
*ST中捷最新回复称,当日股东大会形成了四种投票结果,同时因为突发事件,该次股东会已不具备恢复条件,公司最终决定终止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时,*ST中捷表示,基于对公司见证律师及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考虑,决定取消原定于10月30日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而被取消的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由*ST中捷第二大股东宁波沅熙提议召开,并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名余雄平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投服中心关注
原本应在10月30日股东大会上审议的、宁波沅熙提出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至关重要,或将直接关系到*ST中捷的控制权格局。
*ST中捷现有公司章程显示,连续1年以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5%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非职工董事候选人,向每一次选举非职工董事的股东大会可提名不超过全体非职工董事的1/5的候选人名额,且不得多于拟选人数。
投服中心表示,根据规定,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投服中心10月31日发声称,*ST中捷现有公司章程的一些规定违反了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不合理地限制了股东临时提案权、股东对董事及监事的提名权,当属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