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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不远!康得新重大违法或被强制退市 28名高管"组团"接罚单

来源:券商中国 2019-07-07 11:4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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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定性康得新所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用词极重“持续时间长、涉案金额巨大、手段极其恶劣、违法情节特别严重”。深交所指出,如证监会对康得新作出最终行政处罚决定,深交所将第一时间启动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流程。

值得注意的是,康得新作为曾经的白马股,市值一度接近千亿,而今跌剩125亿,仅余一成市值。

2019年1月,康得新因无力按期兑付15亿短期融资券本息,业绩真实性存疑,引起市场的广泛关注和高度质疑,证监会决定对康得新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调查显示,康得新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主要有“四宗罪”:

一是在年度报告中虚增利润总额。2015年1月至2018年12月,康得新通过虚构销售业务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并通过虚构采购、生产、研发费用、产品运输费用方式虚增营业成本、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通过上述方式,康得新共虚增利润119亿元,其中,《2015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23.81亿元,占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144.65%;《2016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30.89亿元,占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134.19%;《2017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39.74亿元,占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136.47%;《2018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24.77亿元,占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722.16%。

二是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康得集团为康得新的控股股东,是康得新的关联方。2014年,康得集团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签订了《现金管理服务协议》,对康得集团控制的下属公司在北京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进行统一管理,将协议下子公司账户资金实时归集到康得集团北京银行西单支行3258账户,如需付款再从母账户下拨。各子账户实际余额为0,但北京银行提供的银行对账单上不显示母子账户间自动上存下划等归集交易,显示余额为累计上存金额扣减下拨金额后的余额。康得新及其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3家子公司的5个银行账户资金被实时归集到康得集团,实质上系康得新向关联方康得集团提供资金、康得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康得新资金的行为,构成康得新与康得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

康得新与康得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2014年为65.2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1.75%;2015年为58.37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0.92%;2016年为76.7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3.26%;2017年为171.50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9.92%;2018年为159.31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8.36%。康得新年报中未披露关联交易事项,属于重大遗漏。

三是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为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情况。2016年1月22日、11月14日及2017年1月17日,康得新子公司张家港光电材料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3份《存单质押合同》;2018年9月27日,光电材料与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存单质押合同》。前述存单质押合同均约定以光电材料大额专户资金存单为康得集团提供担保。康得新未及时披露该重大事件,导致相关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四是未在年度报告中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15年12月,康得新非公开发行中未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导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康得新领60万元顶格处罚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告、情况说明、合同文件、工作台账、账务资料、银行账户资料、银行流水、银行对账单、相关当事人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证监会认为,康得新披露的《2014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15 年年度报告》《2016 年年度报告》《2017 年年度报告》《2018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以及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的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规定。

证监会拟决定:

对康得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对康得新实际控制人钟玉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60万元;

对时任财务总监王瑜、时任资金部主管张丽雄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对时任总经理徐曙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对董事肖鹏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对相关负责人杜文静、闫桂新、包冠乾、吕晓金、王栋晗、那宝立、吴炎、钟凯、邵明圆、隋国军、苏中锋、单润泽、刘劲松、张艳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对其他负责人员侯向京、纪福星、余瑶、杨光裕、张述华、张宛东、高天、周桂芬、陈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另外,证监会认为,钟玉作为康得新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在康得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中居于核心地位,直接组织、策划、领导并实施了涉案违法行为,是最主要的决策者,其行为直接导致康得新相关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发生,情节特别严重,证监会拟决定对钟玉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时任财务总监王瑜、时任资金部主管张力雄是康得新相关违法行为的重要组织者、参与者,也均拟被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徐曙拟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证监会表示,康得新所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涉案金额巨大、手段极其恶劣、违法情节特别严重。证监会已经向涉案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拟对康得新及主要责任人员在《证券法》规定的范围内顶格处罚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进行处罚;对涉嫌犯罪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证监会重申,上市公司及大股东必须讲真话,做真账,及时讲话,牢牢守住“四条底线”,不披露虚假信息,不从事内幕交易,不操纵股票价格,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下一步,证监会将一如既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依法严惩,净化市场生态,努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为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保驾护航。

康得新8日起停牌,被强制退市概率大

根据事先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2015年至2018年连续四年净利润实际为负,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股票自2019年7月8日起停牌。

深交所5日晚间表示,深交所将持续密切关注康得新后续进展,如证监会对康得新作出上述最终行政处罚决定,深交所将第一时间启动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流程。

深交所表示,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实现优胜劣汰、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运行机制,也是出清市场风险、净化市场环境的基础性安排,根据规定,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主要情形包括上市公司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以及五大安全领域重大违法行为。2019年1月,深交所对*ST长生违法违规生产疫苗作出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决定,*ST长生成为《实施办法》颁布以来首家被作出强制退市决定的公司。

2017年以来,深交所依法依规、顺利完成欣泰电气、*ST烯碳、中弘股份等公司的退市工作,有序推进*ST华泽、*ST众和及*ST长生的退市流程,有效化解市场风险,实现平稳退市。

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此前公开表示,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触及退市标准的企业坚决退市、一退到底。深交所将坚决贯彻落实证监会“四个敬畏”“一个合力”工作要求,聚焦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严把退市制度执行关,对触及退市情形的上市公司,坚持“有一家、退一家”的监管态度,不姑息、零容忍,努力净化市场生态,培育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维护资本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15万投资者踩雷,过去半个月涨幅超40%

证监会的行政告知书,让15万康得新投资者不幸踩雷。截至3月31日,康得新股东人数15.55万。

值得注意的是,在过去半个月间,已经被立案调查的康得新不涨反跌,股价从6月20日的2.5元涨到7月5日的3.54元,涨幅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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