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19年7月2日召开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汽车销售客户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为解决全资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龙客车”)汽车销售过程中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付款问题,同意申龙客车与金融机构合作为客户购车提供融资服务,由客户(承租人)与合作金融机构(出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等融资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以销售车辆开展融资业务。申龙客车将按汽车销售合同约定及时从金融机构获得货款,客户在融资期限内分期将购车款以租金等形式支付给金融机构。申龙客车对客户的融资业务承担风险缓释金补足和权益购买保证,预计本保证担保总额度为200,000万元,额度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申龙客车所承担的担保义务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即客户向金融机构缴存风险缓释金,申龙客车承担补足义务;客户出现严重违约情形时,申龙客车需履行权益购买义务,支付权益购买价款。权益购买价款支付完毕后,金融机构将汽车所有权及相关权益一并转让给申龙客车。
申龙客车通过与金融机构合作的销售方式,可以充分利用第三方渠道快速实现公司销售并及时回款,节省公司资源投入,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且此销售方式也是国内比较普遍的汽车按揭贷款及融资销售方式。
申龙客车将成立专门管理部门并安排专业人员在客户所在地配合采取控制风险措施,使申龙客车所承担的风险降至最低,且在可控范围之内。
上述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未来客户资产负债率情况下,公司决定将本次申龙客车为汽车销售客户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信誉良好且具备金融机构贷款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客户。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申龙客车拟与金融机构就厂商租赁整体合作签订《租赁业务合作协议》等,主要内容如下:
1、合作目标:金融机构与申龙客车拟就融资事宜展开合作,按照平等、友好、互惠、互利的原则,由金融机构利用自身在金融及资金方面的优势,以融资租赁、按揭等方式为申龙客车的产品销售提供融资配套服务。
2、租赁物范围:租赁物为申龙客车出具的《业务确认函》确定的由申龙客车生产或由公司、公司子公司及旗下经销商销售的系列客车等产品。如承租人(客户)所购的产品需另行加装其他设施的,标的物包括该部分(简称:上装部分)。
3、合作区域:申龙客车及其经销商产品销售的所有地区。
4、合作额度:金融机构核准申龙客车在产品销售配套融资租赁上的合作额度为200,000万元,额度有效期内合作额度可循环使用。在额度有效期内,由申龙客车对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业务为融资人提供权益购买保证,权益购买保证的范围为融资人在《融资租赁合同》等融资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
5、合作期限:合作协议签署生起效之日至合作额度内最后一笔《融资租赁合同》等融资合同项下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本次合作额度的有效期为壹年。
6、合作模式:每笔融资项目均采用售后回租或按揭等模式开展。
7、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以《融资租赁合同》等融资合同中签订的时间为准。
8、风险缓释金补足:申龙客车承担客户向金融机构缴存风险缓释金的补足义务。
9、权益购买保证:申龙客车就合作额度内的每笔《融资租赁合同》等融资合同项下融资人的全部债务向金融机构提供权益购买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申龙客车采用售后回租或按揭等方式为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提供
资金是目前比较普遍的汽车销售方式之一。申龙客车通过与金融机构合作的方式,既可增加销售渠道,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又可使货款及时回笼,提高申龙客车的营运资金效率,该项业务的实施有利于拉动公司新能源汽车销售收入的增长,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事项。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申龙客车联合金融机构为汽车销售客户提供担保的模式,是国内目前普遍采用的客车按揭贷款方式,该项业务的实施能够有效拉动销售收入的增长,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能够确保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没有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额为1,049,54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611,648.6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8.8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45,648.97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40%。截至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涉诉对外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六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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