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证券要闻 - 正文

上交所:科创板欢迎社会监督 不欢迎不实言论

来源:中国证券网 2019-06-20 15:39:4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6月20日,上交所发布关于科创板媒体监管的问答。针对近期有关媒体、自媒体对科创板发行人信息披露的质疑,上交所表示予以高度关注,在第一时间对相关文章组织了研判。需要指出的是,媒体对有关发行人提出的质疑内容,上交所已经在发行上市审核问询过程中予以问询。

对于媒体质疑,上交所明确回应三点:一是科创板欢迎社会监督。二是科创板不欢迎不实言论。三是科创板坚持法治化原则,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一是科创板欢迎社会监督。上交所表示,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坚持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社会监督是丰富完善信息披露内容、震慑欺诈发行、便利投资决策的重要手段。科创板审核工作电子化、“全公开”的制度设计初衷,就是充分引入社会监督。因此,上交所一如既往地主张和欢迎社会各界对发行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加强监督。对于证据充分、材料扎实、言之成理的社会监督内容,上交所将在审核工作中予以充分吸纳。同时,根据《上交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交所在审核过程中发现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存在重大疑问且无法作出合理解释的,有明确规定的处置措施。

二是科创板不欢迎不实言论。上交所同时关注到,个别自媒体对科创板发行人信息披露提出的质疑,存在断章取义、渲染构陷的问题,与事实不符。对这类问题的处置,证券交易所并无法定授权。但从维护市场公平正义的角度,交易所提请相关当事方注意,自媒体不是法外之地,从业者应秉持职业操守,审慎评估可能面对的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对于不实言论,科创板发行人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造成巨大不良影响的,交易所从维护公共利益角度,有权利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寻求整治惩处。

三是科创板坚持法治化原则,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上交所指出,对于科创板信息披露,发行人是第一责任人,应当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对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进行核查把关。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一经受理,发行人及其相关方、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即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媒体、自媒体也应高度重视与其言论相关的法律责任和后果,诚实谨慎执业。

上交所表示,科创板是法治之板。科创板的设立和发展,有赖于相关各方尊重和践行法治精神。期待通过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科创板能够形成有法必依、监督有力、归位尽责、风清气正的舆论局面。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