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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诉百度侵权索赔百万被驳回 系国内短视频版权首次诉讼

来源:中证网 作者:孙翔峰 2018-12-26 14: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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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抖音短视频与伙拍短视频的著作权纠纷案一审宣判。根据北京互联网法院此前官网消息,“抖音短视频”诉百度旗下“伙拍小视频”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是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的第一案。

(原标题:抖音诉百度侵权索赔百万被驳回 系国内短视频版权首次诉讼)

12月26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抖音短视频与伙拍短视频的著作权纠纷案一审宣判。北京互联网法院在审判中认定,涉案短视频是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同时认定百度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即时删除了涉案短视频,不构成侵权,一审驳回抖音方面的诉讼请求。此前,抖音视频以侵权为由起诉伙拍短视频索赔100万元。

根据北京互联网法院此前官网消息,“抖音短视频”诉百度旗下“伙拍小视频”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是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的第一案。

北京互联网法院通告消息介绍,抖音作为原告称,“抖音短视频”平台上发布的“5.12,我想对你说”短视频(以下简称涉案短视频),由涉案短视频创作者“黑脸V”独立创作完成,应作为作品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被告一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和被告二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向用户提供“伙拍小视频”的下载、安装、运营和相关功能的更新、维护,并对“伙拍小视频”进行宣传和推广。原告发现,涉案短视频在抖音平台发布后,二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擅自将涉案视频在其拥有并运营的“伙拍小视频”上传播并提供下载服务。

抖音认为二被告未经许可擅自传播的行为给原告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为此依法提起诉讼,要求二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万元,及诉讼合理支出5万元。

根据北京互联网法院在官网新闻通稿中表示,目前,国内外对短视频行业的法律保护均处于探索期。本案作为两大平台之间就短视频版权进行的首次诉讼,其中涉及的短视频是否构成作品,短视频平台之间、短视频平台与用户之间的权利边界,区块链取证存证技术在司法中的应用等问题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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