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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伦通经纪业务申请材料需不晚于11月30日前提交给上交所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18-11-09 14: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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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上交所下发给会员券商的《关于启动沪伦通经纪业务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中获悉,上交所自2018年10月27日起接受沪伦通交易权限开通申请,拟开通沪伦通经纪业务的会员券商,应当不晚于2018年11月30日前提交齐备的申请材料。对于未在11月30日前提交申请或申请材料不齐备的会员,可在沪伦通业务上线后再向上交所申请办理开通事宜。

《通知》显示,申请参与沪伦通经纪业务的会员单位需于2018年10月中旬前完成相关技术准备工作,确保可参与上交所相关测试;会员单位需于2018年11月底前完成各项准备工作,达到可开展沪伦通经纪业务的要求;会员单位申请开通沪伦通经纪业务前,应向上交所申请参加全天候测试。

【相关报道】

方星海:“沪伦通”各项业务规则已准备就绪 有望于年内推出

11月8日,证监会官网刊发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在第五届世界互联网大会金融资本与互联网技术创新论坛上的讲话。

方星海在讲话中指出,利用好境内外两个市场促进经济发展是改革开放的一个成功经验。近年来,证监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总体部署,显著加快了资本市场的开放步伐,境内、境外市场的联系更加紧密。证监会还与香港、新加坡等毗邻市场的证券监管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境内企业利用境外市场融资创造了便利条件。2017年至2018年10月,共有24家企业通过H股首发融资1483亿港元,32家企业通过H股再融资1943亿港元。特别是今年上半年三家公司H股“全流通”试点顺利完成,目前正在评估扩大试点企业的具体方案,进一步放大H股市场对企业和企业家的融资支持作用。中欧所首支D股顺利发行,为境内上市公司利用欧洲资本市场开辟了新道路。“沪伦通”各项业务规则也已准备就绪,有望于年内推出,境内上市公司将会更加顺畅地到伦敦市场发行融资。(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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