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富微电公告,公司于2017年11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批复,公司获准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181,074,458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获准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96,900万元,批复日期为2017年11月8日,自批复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已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宜,未能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实施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事宜,批复到期自动失效。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本次批复到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造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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