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管动态:对中弘股份、乐视网等高风险股票实行重点监控
一、 上市公司监管动态(2018年9月7日-9月13日)
本所对7宗违规行为进行纪律处分。
一是广东风华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2016年年度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金额占其更正前已披露的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8.01%。本所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公司时任董事长幸建超、董事兼总裁王金全、董事兼副总裁赖旭、时任董事唐惠芳、监事颜小梅、时任监事黄智行、唐浩、时任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廖永忠、副总裁张远生,董事会秘书陈绪运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是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中披露的2017年度净利润与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未能及时、准确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所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嘉棣、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蒋雪娇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三是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修正前业绩快报公告中披露的净利润与2017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且未在规定期限内对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作出修正。本所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公司时任董事长王鑫文、时任总经理Michael Creed、董事长兼时任财务总监张之珩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四是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未能在定期报告中完整披露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环境污染问题及受到的环保处罚事项。本所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公司董事长杨建兴、董事兼总经理李尤立、董事张金选、周新标、董事兼财务总监黄红英、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喻永贤、时任董事洪巩堤、监事李良通、杨洪刚、柏玉明、副总经理桂国飞、技术总监赵德军、总工程师王家林、总经理助理薛光洁、营销总监张龙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公司监事张芙蓉、独立董事蔡庆辉、华一新、朱锦余、时任独立董事朱 德良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五是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大连承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黄作庆的股份被司法冻结,未及时履行报告与披露义务,直至公司董事会查阅并予以披露。本所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控股股东大连承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黄作庆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六是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二大股东上海延华高科技有限公司在已知质押股份将被强行平仓的情况下,未能在上述减持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本所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上海延华高科技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七是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海鹰在业绩预告公告前10日内减持公司股份。本所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李海鹰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本所共对9宗违规行为发出监管函,3宗涉及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违规,6宗涉及股票买卖及减持违规。
3宗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违规中,一是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二是广东风华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时公告审议定期报告的董事会决议和监事会决议;三是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停牌届满3个月时未能按期披露重组方案,也未及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
6宗涉及买卖股票及减持违规中,一是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违规进行短线交易;二是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蒋九明所持公司股份在被本所公开谴责后三个月内被强制平仓,构成违规减持;三是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彭朴违规进行短线交易;四是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刘春兰违规进行短线交易;五是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尤家栋超出减持计划股数进行减持;六是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张庆文、戴芙蓉在所持质押股份被强制平仓前的15个交易日前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在公司半年报预约披露日期前30日内减持股份。
本所发出半年报问询函35份、关注函17份、重组问询函3份、其他函件42份。
二、 市场交易监管动态(2018年9月10日-9月14日)
本周,本所共对115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采取了自律监管措施,涉及盘中拉抬打压、虚假申报、反向交易等异常交易情形,对“中弘股份”、“乐视网”等高风险股票实行重点监控,对参与炒作的10个账户进行了风险提示。共对5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上报证监会6起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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