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股份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清华控股原持有紫光集团51%的股权。清华大学为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推动所属企业的市场化进程,2018年9月4日,清华控股分别与高铁新城、海南联合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分别转让清华控股所持有的紫光集团30%、6%股权。同时,清华控股与高铁新城、海南联合三方签署《共同控制协议》,对紫光集团实施共同控制。
上述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高铁新城、清华控股、海南联合通过共同控制紫光集团及其子公司的方式控制紫光股份859,365,545股股份,占紫光股份总股本的58.89%。清华控股通过西藏林芝清创、同方计算机在紫光股份中单独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仍为6.18%。该事项须取得证券监管机构的豁免核准并满足《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财政部批复等全部生效条件及交割条件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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