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电股份:子公司设备建设过程中毁坏长城遗址 遭罚款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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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电股份(000875)5月29日晚公告,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辉县市吉电新能源收到辉县市文物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违法建设拆除通知书》,因吉电新能源建设的3座风机及6座高压线路设备所处位置原来尚存有长城遗迹,上述设备的建设造成此处长城残存遗迹的毁坏。吉电新能源应在30日内对上述设备予以拆除,并给予50万元罚款和限期六个月内对赵长城遗址恢复原貌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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