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港公告,5月14日,公司收到阿里巴巴采购部发来公司的需求意向函,随着阿里巴巴集团业务的高速发展,阿里巴巴拟与公司在未来一定时间合作建设数据中心。此次需求意向函涉及数据中心项目自开工之日起18个月内交付,上述意向项目全部完成并投入运营后,公司在运营期限内,通过向阿里巴巴收取数据中心服务费获取收入。本意向函中约定合同服务期为10年。
上述意向项目完成并投入运营后,在运营期限内,若采用结算模式一,数据中心服务费总金额约为人民币40.44亿元;若采用结算模式二,数据中心服务费总金额约为人民币82.80亿元。2017年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约人民币5.2亿元,其中99%以上的收入采用结算模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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