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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姝威致信刘士余请求钜盛华清盘 万科公告澄清

证券之星综合 2018-01-30 15: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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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宝能资管计划到期后签补充协议 已就延长清算期做出约定

万科A今日收盘后发布澄清公告,称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注意到相关媒体报道: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姝威称钜盛华作为委托人的七个资产管理计划已到期但未清盘,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对此,万科声明如下:

一、根据本公司与各相关方签署的原《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等相关文件,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的七个资管计划已于2017年11月份和12月份分别到期。

二、经过与相关方充分沟通协商,各方已就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的九个资管计划分别签署了补充协议,就延长前述资管计划清算期相关事项做出了约定。

三、前述行为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最后,感谢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关注,本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投资。

【此前报道】

万科独董刘姝威“请命”:清盘钜盛华持股万科的7个资管计划

1月30日,万科独董刘姝威通过其微信公号发表“给证监会并刘士余主席的信”一文。

刘姝威在文中称,钜盛华通过九个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万科股份的10.34%,其中七个资产管理计划已经于2017年11月和12月到期,该七个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万科股份6.89%。

刘姝威请求证监会,命令钜盛华已经到期的七个资产管理计划立即清盘,不得续期。

全文如下:

证监会并刘士余主席:

我是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科”)独立董事刘姝威。

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盛华”)通过九个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万科股份的10.34%,九个资产管理计划的杠杆均为2倍,其中,七个资产管理计划已经于2017年11月和12月到期,该七个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万科股份的6.89%。(见附件)

根据2016年7月18日起施行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第四项,第十四条第三项,第十六条第二项,钜盛华已经到期的七个资产管理计划应当于2016年11月和12月予以清盘,不得续期。

作为万科的独立董事,遵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我请求证监会命令钜盛华已经到期的七个资产管理计划立即清盘,不得续期。

万科是A股市场的蓝筹股,是机构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共同积极抢购的股票。钜盛华违规持有万科6.88%的股份,损害了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至今钜盛华已经到期的七个资产管理计划尚未清盘。我恳请证监会严格执行自身制定的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坚决维护自身制定的规章制度。

数据资料来源:《2015年12月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6年7月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刘姝威

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日

宝万之争又起涟漪 原因为何?

我们来研究一下,首先,为什么刘姝威要发这样一封给证监会的信?

在信中,刘姝威称:

作为万科的独立董事,遵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请求证监会命令钜盛华已经到期的七个资产管理计划立即清盘,不得续期。

钜盛华通过九个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万科股份的10.34%,九个资产管理计划的杠杆均为2倍,其中,七个资产管理计划已经于2017年11月和12月到期,该七个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万科股份的6.88%。

2015年末,万科A股价一路暴涨。随后万科公告,钜盛华通过资管计划买入万科股票。

据万科公开披露的信息测算,截至2016年7月15日,宝能的九个资管计划累计购入了11.42亿股的万科股份,共计耗资215.7亿元。其中,宝能旗下钜盛华动用了自有资金约71.9亿元,撬动杠杆资金143.8亿元,杠杆比例1:2。

按照当时公告内容,钜盛华于2015年11月、12月密集与几家资管公司签订的资管计划合同,其中有七个资管计划期限为2年,也就是说,上述资管计划去年底集中到期。

但此后不久,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要求股票类资管计划杠杆比例要降低至1:1。但由于钜盛华持股万科的九大资管计划在该规定正式出台前成立,暂不受限。

由此,刘姝威在今日的公开信中写道:“根据2016年7月18日起施行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第四项,第十四条第三项,第十六条第二项,钜盛华已经到期的七个资产管理计划应当于2017年11月和12月予以清盘,不得续期。”

实操如何?仍未可知

刘姝威信中写道:

“万科是A股市场的蓝筹股,是机构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共同积极抢购的股票。钜盛华违规持有万科6.88%的股份,损害了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刘姝威还提到:

至今钜盛华已经到期的七个资产管理计划尚未清盘。“我恳请证监会严格执行自身制定的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坚决维护自身制定的规章制度。”

不过,钜盛华与资管管理公司签署约定了若干终止条件中,目前似乎暂无触及情形。

以泰信价值1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为例,双方约定终止的条件为:

资产管理合同存续期限届满而未延期的;

资产管理合同的委托人人数少于2人;

资产管理人被依法取消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

资产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资产托管人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的;

资产托管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普通级份额委托人在止损变现完成后的5个交易日结束后,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净值小于0.8 元,本资产管理计划提前终止并进入清算程序;

其他情形。

但是,私募资管新规出台之后,合同中上述约定是否仍有效,合同到期后延期或终止应当如何操作,仍然是个难题。

假若钜盛华被强制清盘资管计划,按照合同约定,资产管理人组织成立计划财产清算小组在合同终止后30个工作日内成立,完成计划财产的清理、确认、评估和变现等事宜。

这意味着,如果七个资管计划要被清盘,钜盛华很大可能需要卖出万科6.88%的股份,对应约7.57亿股。截至午间收盘,万科A股价36.75元/股,跌逾4%。不过,此前据小e的计算,宝能系投资万科A浮盈已高达600亿元。

目前万科的持股比例中:

地铁集团占万科公司总股分的比例为25.63%,为第一大股东;

宝能系占比为25.4%,为第二大股东。

刘姝威是谁?

资料显示,刘姝威是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师从我国著名经济学家陈岱孙教授和厉以宁教授。

现任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研究员,中国企业研究中心主任,万科独立董事。

近年来,刘姝威亦发表了多篇文章,炮轰乐视网,力挺科大讯飞、银隆新能源等。

关于公开信,刘姝威以开会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宝能方面对此尚无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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