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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养元IPO遭暂缓 20亿净利难挡趋严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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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河北养元IPO遭暂缓 20亿净利难挡趋严审核)

“经常用脑,多喝六个核桃。”曾以这句广告词而家喻户晓的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河北养元”),在其第三度IPO闯关之时,终不得不迎来暂缓表决的结果。

11月10日,在第十七届发审委2017年第38次发审委会议中,河北养元IPO事宜被确定为暂缓表决,具体原因则未透露。这是自2011年以来,河北养元第三次尝试IPO上市之路。

有深圳某券商投行人员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在新一届发审委“铁面”审核风格下,对首发企业的关注点正趋全面。他认为,尽管河北养元依赖“六个核桃”产品,去年实现净利润超20亿元,但这也或成为其上市的一个“阻碍”,即对其产品单一的担忧,以及募资必要性和募投项目合理性的考虑。

11月13日,河北养元回复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目前,公司的IPO项目正在正常推进之中,有关公司的情况,请详见近期更新的公司预披露招股说明书。”

三度IPO谋上市

对河北养元来说,对登陆A股的渴望程度,或许可以从其自2011年以来,频繁启动IPO可窥探一二。

2011年,河北养元第一次向证监会提交了上市申请书,筹划IPO上市。但意外的是,在上会前一天因“尚有相关事项需要进一步落实”,而取消了审核。

一年后,河北养元再度筹划IPO,但在2013年1月那轮被称为“史上最严格IPO自查”中,公司再度选择主动终止审查,IPO二度折戟。

去年底,河北养元第三次发起IPO申请,拟发行5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在今年4月被证监会受理后,河北养元终于在11月10日迎来最后一道难关——发审委的审核。然而,结果难言喜悲,在最新的发审会上被确定为“暂缓表决”。

河北养元招股说明书披露,这家核桃类植物蛋白饮料企业的历史最早可追溯至1997年成立的河北元源保健饮品有限公司,在2005年时,由于业绩连年亏损,姚奎章等人以类似MBO的方式,从河北衡水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司获得了公司控制权。

经过十余年发展,河北养元在2017年上半年实现36.66亿元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则同比下降23.08%达到10亿元。此前的2014年至2016年,河北养元的净利润则同样分别为18.31亿元、26.20亿元和27.41亿元,同比增幅分别达15.7%、43.13%、4.61%。

河北养元录得如此高营收和净利润的基础,仅是依赖“六个核桃”这一款产品。产品单一的事实,也被河北养元认为是公司存在的潜在风险之一。河北养元招股说明书显示,2014至2016 年,核桃乳的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4.90%、95.41%、97.30%。

不过,河北养元也认为,造成这种结果是公司围绕打造大单品而配置资源战略实施的结果,目前也正在加强产业研究和其他大单品研究。

“近几年,植物蛋白饮料行业增长很快,但行业间的不同企业无法比较,‘六个核桃’卖得好只能说明公司销售做得好,营销能力强。”11月13日,西南某券商一位食品饮料行业分析师认为。

或因募投合理性与必要性

尽管河北养元在近年来实现近百亿元的营收,以及超过20亿元的净利润,但或许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制约”了公司此次IPO的顺利推进。

“从这届发审委审核风格来看,河北养元IPO被暂缓表决的最大原因,或许是募资的必要性和募投项目的合理性问题,当然也不能排除发审委特别注意的企业的其它规范性问题。”上述投行人士分析。

在河北养元最新的招股说明书中,公司表示此次欲募资32.66亿元,用于包括营销网络建设与市场开发项目,和衡水总部年产20万吨营养型植物蛋白饮料项目。其中,前一个项目拟投入募资中的29亿元,后一个则是剩余的3.66亿元募资。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发现,河北养元募投的第一个项目中,又细分为品牌建设、商业超市渠道建设和办事处建设三方面,涉及资金分别为18.95亿元、9.15亿元和8900万元。也即,占此次河北养元IPO募资一半以上的用途,将被用作公司的广告费。

实际数据则显示,自2015年至2017年上半年,河北养元的销售费用(包含广告费、开发费、促销费等)分别为9.21亿元、10.72亿元和5.55亿元,占公司营收比例分别为10.11%、12.06和15.13%。

除此之外,河北养元用于投资理财产品以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资金规模之大,也颇显示出公司并不缺钱的事实。

招股说明书显示,截至今年6月末,河北养元用于长期股权投资的金额达10.275亿元,用于其他对外投资的合计金额则达54.19亿元,其中的47.39亿元为银行理财。

这意味着,除去截至上半年时高达10.735亿元的银行存款外,河北养元至少有64亿元的资金储备。

实际上,在今年早前证监会下发给河北养元的55条反馈意见中,亦有多处要求公司及中介机构回复此次IPO募资的必要性和募投项目的合理性问题。

具体则体现为,除在规范性问题中,要求河北养元因签订大量银行理财合同和其他投资合同,而令保荐机构和发行律师进一步论证募资必要性问题外;另一项反馈的信披问题中,同样要求中介机构补充说明公司在存在较大规模货币资金和理财产品的情况下募集资金投资“营销网络建设及市场开发项目”等项目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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