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毅达:延期回复上交所对三季报相关事项问询)
因四董事对三季报投弃权票,中毅达(600610)收到了上交所的问询函。11月6日晚间,中毅达公告称,公司收到问询函后,已积极组织公司相关部门、董监事对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由于问询函涉及内容及回复人员较多,需进一步完善,公司无法在2017年11月7日前完成相关工作。公司将尽快完成问询函的相关工作,预计回复披露时间不晚于11月10日。
中毅达此前公告显示,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表决结果显示,4票弃权。另外,公司全体监事出席监事会审议季度报告,实际参加表决董事3人,1票反对。
对于三季报,董事李春蓉、杨永华和独立董事张伟、刘名旭投了弃权票,监事张秋霞投了反对票。其中,杨永华表示对公司其他应收款涉及深圳宏利创贸易和新疆中酒时代两笔贸易款存疑,选择弃权。李春蓉弃权的理由为曾问询公司公告的子公司新增授信借款及已借4800万元的资金安排及支付款项必要性用途原因,至今未有明确回复等。
总体来看,4位董事投弃权票主要出于以下理由:一是子公司福建上河1-4月专项审计报告至今未完成、未出结果,二是无法判断子公司发生的贸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潜在风险,三是公司贸易业务涉及与深圳宏利创贸易和新疆中酒时代两笔贸易款存疑,或用于贸易的款项的安全性及可回收性存疑,四是公司未明确回复董事对子公司借款及资金支付用途的相关问询。
为此,在问询函中,上交所要求中毅达完整披露前述董事投弃权票的理由。另外要求中毅达向审计机构核实后提供福建上河1-4月专项审计的审计进程记录,并分析说明专项审计工作进展不如预期的具体原因。公司与深圳宏利创和新疆中酒时代两家公司开展贸易的具体情况、履行的决策程序、涉及款项具体金额,款项回收具体安排,交易对方是否为关联方等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中毅达2017年半年报也曾因4位董监高的弃权表决而被上交所问询。公司董事李春蓉、独立董事张伟、监事张秋霞和副总经理陈飞霖对公司半年报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弃权表态。有公司高管向媒体表态称,4名董监高投出弃权票,或许更多是在采取“自保”。
在收到上交所有关半年报的问询函后,中毅达两度延期回复。随后,中毅达于9月15日回函否认了四高管弃权表态半年报为“自保”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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