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讯 10月31日消息,勃达微波(834656)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及其一致行动人闫素玲、张妍于2017年10月27日在股转系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54万股,股份减少0.74%,当前持股比例为54.71%。
据了解,2017年10月27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减少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54万股,导致个人持股比例由52.80%减持至52.06%。闫素玲、张妍与张宏伟同为公司一致行动人,闫素玲持有公司1.73%的股权,张妍持有公司0.93%的股权。一致行动人闫素玲、张妍在本次不存在权益变动行为。张宏伟及其一致行动人闫素玲、张妍合计持股比例由55.46%变更至54.71%的权益变动行为。
据了解,此次转让系张宏伟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西藏勃达微波股份有限公司的流通股,协议标的不存在行政划转或变更、法院裁定的情形。
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宏伟,男,出生于1966年3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巩义市孝义镇中学,初中学历。1982年2月至1985年12月,任职于登封县农业机械制造厂;1986年1月至1987年12月,任职于登封县物资局生产资料公司;1987年1月至1988年6月,任职于登封县物资局回收公司,任业务科副科长;1988年7月至1992年5月,任职于登封县物资局金属公司;1992年6月至1996年8月,任职于登封县物资局物资配套公司,任经理;1996年9月至2009年3月,任职于登封市宏昌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9年4月至2015年7月,任职于河南勃达微波设备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年12月至今任郑州芝麻开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7月,勃达微波股份公司成立后,任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7/2017-10-30/1509352972_1722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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