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讯10月12日消息,日前,新三板挂牌企业人之初(833845)收到股转系统的自律监管函,经股转系统查明,公司控股股东人之初集团(下称:江西省人之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分2次累计拆出资金950万元。
资料显示,人之初集团于2016年9月28日从公司拆出资金600万元,2日后再次从公司拆出资金350万元,累计发生金额950万元。2016年10月8日,人之初集团已归还上述占款。
以上资金占用并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程序,亦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人之初集团占用公司资金,实际控制人李国勇、付桑英夫妇对公司和人之初集团构成控制,人之初集团与李国勇、付桑英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相关规定。同时,李国勇作为人之初董事长兼财务负责人,未能勤勉履职,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相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股转公司决定对人之初、人之初集团、李国勇、付桑英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人之初表示,公司将深刻吸取教训,将切实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挖贝网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人之初是一家专注于为婴幼儿健康成长提供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要从事研发、生产、销售婴幼儿配方奶粉及婴幼儿辅助食品等业务,其中人之初母公司主要负责研发、生产婴幼儿米粉及保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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