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实控人空悬 董监高弃权 中毅达乱象再遭问询)
数月时间已过,中毅达“实际控制人之谜”依然高悬,而对于刚刚披露的2017年半年报,多达4名董监高投出弃权票,令市场对公司真实运营状态产生担忧。对此,上交所8月30日再度向中毅达下发监管工作函,询问4名董监高对半年报投出弃权票一事,并再次督促公司披露实际控制人,以及说明至今未能披露的原因。
8月28日,中毅达发布2017年半年报,当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3亿元,同比增长1667.1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36万元,较上年同期实现扭亏为盈。
然而,这份不错的半年报却遭到部分董监高的“嫌弃”。据公告,公司董事李春蓉、独立董事张伟、监事张秋霞、副总经理陈飞霖投出弃权票,并分别给出了“上河建筑业绩承诺未出专项审计报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1亿流动资金借款用途未披露”等弃权理由。
本应体现公司上半年运营情况的半年报,却连董监高都不完全认可,结合中毅达目前实际控制人依然无法确定的现状,上交所在监管工作函中要求公司说明整个过程的来龙去脉。
首先,上交所要求公司说明此次董事会、监事会召集、召开、表决的具体情况,相关程序是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是否充分保障了参会董事和监事的各项权利,并应提供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记录。
针对媒体报道的“公司某核心高管认为上述人员投弃权票主要为免责和‘自保’”的说法,上交所要求公司核实该报道的真实性,并请上述董监高说明是否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半年报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核,是否存在为免责和自保而投弃权票的情况。
其次,就投出弃权票,相关董监高给出了涉及公司运营情况的多项原因,上交所对此要求公司核实并披露上河建筑专项审计的进展情况和预计完成时间、1亿元流动资金借款的具体用途以及2016年度报告中的错误情况对2017年半年报的影响。
再次,上交所再度关注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事宜。此前,上交所已经提出“深圳乾源等相关方应聘请财务顾问,核实其最终实际控制人,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向投资者公开致歉”、“公司董事会应勤勉尽责,根据已有线索认真核实公司控制权状态,督促相关各方及时整改”等多项要求,但至今未能落实。
对此,上交所要求公司董事会说明核实情况、履行督促义务情况,以及深圳乾源等相关方、公司董事会至今未能落实监管要求,披露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等相关重要信息的原因。
最后,上交所再次强调,深圳乾源等相关方和公司董事会应尽快落实监管工作函中的各项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相关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交易所已按规定启动了纪律处分程序,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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