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毅达半年报扭亏为盈 4名董监高对半年报议案弃权表决)
中毅达(600610)8月27日晚间发布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为3.2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17.36万元,同比扭亏。
值得注意的是,中毅达董事李春蓉、独立董事张伟、监事张秋霞和副总经理陈飞霖对公司半年报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弃权表态。
半年报同比扭亏
中毅达披露的半年报显示,2017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为3.2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17.36万元,同比扭亏。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166.48万元。
中毅达表示,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参与PPP项目及其他建设项目的拓展,成功承接了投资额为 35.3 亿元贵阳市观山湖区西部产业园第一批 PPP 合作项目。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中毅达也承接了包含6120万元的厦门中山公园绿化重建提升工程在内的一批金砖环境提升项目。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上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接了 1.856 亿元贵州六支特区农村环境整治工程项目一期一标段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工程。
另外,根据中毅达半年报,公司实际控制人已经发生变化。中毅达指出,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何晓阳持有大申集团 50.5576%股权、深圳宝利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大申集团 27.6656%股权,其已通过协议方式将合计持有大申集团78.2232%的股权转让,其中乾源资产受让 24.7993%、李琛受让 22.1346%、天佑睿聪受让 16.2893%、鑫聚投资受让 15%,前述股权转让已于 2017 年 7 月 27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此外,中毅达表示,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化,股权受让相关方仍未核实最终实际控制人,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继续发函敦促相关四方,配合财务顾问核实公司最实际控制人。
半年报议案遭弃权表决
值得一提的是,鉴于2016年年报中存在的错误,2017年半年报中的重要数据未经审计,无法判决报告的客观性,中毅达此次披露的半年报议案遭到4名董监高弃权表决。
董事李春蓉弃权理由是,上河建筑业绩承诺未出专项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1 亿流动资金借款用途未披露。
独立董事张伟则表示,鉴于 2016 年年报中存在的错误,本 2017 年半年报中的重要数据未经审计,无法判决报告的客观性。
监事张秋霞认为,公司实控制人情况至今未披露,此为监管部门重点关注事项,同时 2017 年半年报中也未说明;2016 年年报出现的多处错误,监管部门拟对相关责任人追责,故无法确认 2017 年半年报的完整性、真实性。
副总经理陈飞霖弃权理由为:鉴于上河建筑 2017 年 1-4 财报净利润正在审计中,不能保证本期财报准确性。
据悉,中毅达曾被上交所问询2016年年报有关事项。年报问询指出公司经营与财务信息问题,其中有中毅达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中,四季度数据与前三个季度数据差异较大的具体原因。另外,公司年报扭亏的原因是并购了福建上河股权,上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福建上河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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