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大宗交易和集合竞价
目前,新三板交易方式分为做市转让和协议转让。自2016年12月以来,做市转让企业数量逐渐进入下行通道。
业内人士表示,其主要原因包括主板市场IPO加速、大额股份转让需求旺盛、做市影响企业融资等。在新三板企业数量保持扩容的背景下,做市转让企业占比一直在下降。
《私募机构全国股转系统做市业务试点专业评审方案》2016年12月发布,10家私募机构入围至今已近5个月时间。付立春表示,私募做市目前没有实质性进展。即使私募做市正式开展,10家私募做市相比于当前超过百家的券商做市格局,短期效果有限。目前新三板做市商制度的优势也没有得到全面发挥。做市商数量少,多样性有待完善,市场流动性不足,做市制度迫切需要二次创业。
对于协议转让方式,除了互报成交确认申报方式,即所谓“点对点”、“手拉手”方式外,点击成交方式交易并不成熟。这种“一对多”、非指定对手方的交易方式,此前出现过数次“乌龙指”事件。
2017年3月,股转公司发布了《关于对协议转让股票设置申报有效价格范围的通知》,要求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股票,申报价格应当不高于前收盘价的200%,且不低于前收盘价的50%。业内人士表示,新规在避免因“乌龙指”或其他一些误操作造成严重损失方面能起到一定作用,但对于交易流动性、连续性、活跃性可能形成限制或“误伤”。但这是市场规范化的必经之路,成本也在正常承受范围之内。
在流动性困局待解的情况下,监管层正在考虑引入大宗交易与集合竞价制度。
付立春认为,为了防止集中的大宗抛售对市场造成较大冲击,盘后大宗转让平台的推出需求越发迫切,可以借鉴沪深交易所的大宗转让机制。引入新三板大宗交易平台,将使得大额资金投资有一个退出端口。
付立春指出,在疏导退出渠道、缓解大量抛压的同时,引导新进机构投资者等长线资金入场,有助于完善新三板整个投资链条,促进市场活跃度。相应地,需打通二级市场与大宗平台之间的通道,把未来可能的竞价交易与大宗转让结合起来,以大宗平台促二级市场交易,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反过来也能为大宗转让提供价格标准,形成良性循环。
事实上,新三板市场对大宗交易和集合竞价期待已久。申万宏源新三板团队预计,未来大概率将借鉴A股的对标制度,并根据新三板市场特性进行完善。
联讯证券新三板研究院则认为,制定新三板大宗交易制度的细则应更加严谨和细致,既要考虑到新三板交易的特点,又要设限防止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涉嫌利益输送等不规范行为。
除了大宗交易外,集合竞价一直是市场关注的焦点。业内人士表示,主板主要采用连续竞价交易,由投资人自主定价。主板大多是传统企业,比较容易估值;而新三板多是高科技初创型企业,估值相对更难。做市其实就是一种“竞价”形式,由做市商通过双向报价来告诉大家公司的价值。新三板应该以做市为核心,同时可以在开盘以前进行集合竞价。这有助于提高交易效率,改善流动性。
投资窗口逐渐打开
近期,新三板企业出现了“扎堆”转战IPO的情况。据不完全统计,接受IPO辅导的新三板企业已超过400家。根据证监会披露的数据,在目前受理首发申请的600余家企业中,近90家来自新三板。业内人士认为,新三板企业热衷IPO,与新股发行提速密切相关。一季度共有135家企业完成首发上市,其中包括拓斯达等多家新三板企业。
去年8月份出台的《“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明确,强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融资、并购、交易等功能。此外,《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也要求完善新三板的交易机制,改善市场流动性。
据了解,证券法修订草案二审稿增加了关于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原则规定:将证券交易场所划分为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新三板)和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区域性股权市场三个层次。
“若本次草案二审稿最终通过修订,这意味着新三板市场定位得到法律层面的明确,未来发展将达到新的高度。”广证恒生分析师袁季表示,随着新三板的不断发展,其战略发展趋势的确定性愈加明确。
业内人士表示,新三板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成为连接一、二级市场的重要“中场”,为资本市场带来新架构、新生态、新模式。上海一位投资人士指出,随着新三板战略发展趋势的确定性基本达成共识,投资窗口逐渐打开。建议投资者抓紧目前的投资窗口期,立足战略与中长期投资原则,寻找优质标的,进行投资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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