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特(300580)申购指南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数量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由中信证券分别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并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5,000 万股,不安排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3,5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1,5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30.00%。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本次发行价格为 9.59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8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5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7.23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5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汽车制造业(所属行业代码为 C36),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20.81 倍(截至 2016 年 12 月 6 日)。
(四)募集资金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5,000 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 44,185.40 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 9.59 元/股,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 47,95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764.60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44,185.40 万元。
(五)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 T 日(2016 年 12 月 30 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①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16 年 12 月 30 日(T 日)9:30-15:00。
②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申购价格等于本次发行价格且未被剔除,同时符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网下投资者应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 9.59 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③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
①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6 年 12 月 30 日(T 日)09:15-11:30、13:00-15:00。
②2016 年 12 月 30 日(T 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16 年 12 月 28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③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 2016 年 12 月 28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和当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不得超过 15,000 股。
④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 15,000 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其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⑤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
⑥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2 日日终为准。
⑦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上网下投资者认购缴款
①2017 年 1 月 4 日(T+2 日)当日 16:00 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②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依据 2017 年 1 月 4 日(T+2 日)公告的《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③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作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④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IPO募集资金用途将用于的项目
序号 | 项目 | 投资金额(万元) |
1 | 补充流动资金 | 8000 |
2 | 高端自动化加工装备和精密零部件制造项目 | 65128 |
投资金额总计 | 73128.00 | |
超额募集资金(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总计) | -25178.00 | |
投资金额总计与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比 | 152.51% |
前七大股东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占总股本比例(%) |
---|---|---|---|
1 | 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 | 5250000 | 3.5 |
2 | 曹余华 | 11632500 | 7.755 |
3 | 上海汇石鼎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750000 | 2.5 |
4 | 无锡市鑫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106400 | 4.7376 |
5 | 无锡贝斯特投资有限公司 | 112743600 | 75.1624 |
6 | 曹逸 | 6345000 | 4.23 |
7 | 谢似玄 | 3172500 | 2.115 |
合计 | 150000000 | 100 |
近三年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 2016年9月 | 2016年6月 | 2015年 | 2014年 |
---|---|---|---|---|
总资产(亿元) | 10.4689 | 10.0371 | 8.9663 | 7.8792 |
净资产(亿元) | 6.6277 | 6.3013 | 5.9816 | 5.1850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 | - | - | - |
营业收入(亿元) | 3.9748 | 2.5276 | 4.7662 | 4.4294 |
净利润(亿元) | 0.83 | 0.50 | 0.94 | 0.76 |
资本公积(万元) | 28680.77 | 28680.77 | 28680.77 | 28242.17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2.06 | 1.74 | 1.42 | 0.77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 | -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 | - | - | - |
每股现金流(元) | - | 0.22 | 0.85 | 0.49 |
净资产收益率(%) | 13.08 | 8.09 | 16.97 | 15.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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