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新消息,经过近两年的谈判,负债近千亿中钢集团债转股方案基本落地,目前有关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很快将有实质性进展。
与中钢股份债转股方案同时落地的,还有本轮债转股的指导意见。据财新记者了解,在国家发改委、央行、财政部、银监会等多部委的多次研究讨论后,最新方案取消了债转股试点规模,强调“一企一策、一事一议”。适用债转股的债权以银行贷款为主,债券等是否纳入由参与方自主协商而定,针对临时有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降杠杆;政府不强制“拉郎配”;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政府不承担损失兜底。
据了解,中钢集团有可能成为本轮债转股第一案,且债转股方案3月下旬就已上报相关部委。总体方案是,按照德勤审计的结果,留债和转股规模各占一半。
留债部分,中钢需付息,但利率较低。不过,各家债权银行的留债和转股比例各有不同。据财新记者了解,有的债权行留债部分高达65%,转股35%;有的银行留债比例仅有10%,转股90%。这一比例跟各家银行贷款的资质有关。如果银行手中的资产,其评估值、企业资金流或者抵押物能够全额覆盖贷款本息,可以全额留债;如果几乎都是信用担保的资产,就是全额债转股。银行更愿意尽量多留债。
值得注意的是,中钢债转股的“股”,可能是可转债,实质上还是债权。多位债权行人士指出,转股部分是可转债可能长达六年期,前三年锁定,从第四年开始逐年部分转股,转股价格届时再用可转债的二级市场价格来定。这部分的权益保障,以中钢集团名下的不动产以及两家上市公司的股权作为抵质押。
中钢债务重组的谈判过程颇为艰难。“每个债权行的资产质押情况、风险敞口等都不一样,几家银行都从自己的角度考虑,很难谈拢。”一位大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央企没有地方政府的统筹安排,国资委和银行相互博弈;在债务重组方案协商中,银监会法规部起了很大作用。”
此外,据一位大行人士透露,债转股试点将跟投贷联动试点配合,由此银行可以获得投资子公司的牌照。在4月银监会、科技部等推动投贷联动试点的制度安排下,国开行、中国银行、恒丰银行、北京银行、天津银行、上海银行、汉口银行、西安银行、上海华瑞银行、浦发硅谷银行获得设立投资功能子公司的资格。据了解,投贷联动有望扩大至全国范围,在商业银行全面推开。
据了解,此轮债转股鼓励银行向非本行投资子公司债转股,或者不同银行的投资子公司之间可交叉实施债转股,但是银行不得直接持有企业股权。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债转股的负面清单包括“僵尸企业”、恶意逃废债的企业、有可能助长产能过剩的企业等。
然而,虽然“僵尸企业”不能债转股,过剩产能的龙头企业却可以。据财新记者了解,有望进行债转股的企业包括:因行业周期性波动导致困难,但有望逆转的企业;高负债的财务负担过重的成长型企业、过剩产能行业的龙头企业,以及涉及国家安全的战略型企业。
这些企业须符合的条件是,发展前景较好,具有可行的改革方案和脱困安排;产品有市场,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技术较为先进,环保和安全达标;信用状况较好,无故意违约,无转移资产等不良信用记录。所以,负债率过高的国企仍然是债转股的主要对象。
据多位监管人士及银行业人士透露,目前没有公开信息了解哪些企业是“僵尸企业”;对于“僵尸企业”,各部委也没有制定统一的定量指标。不过,在发改委划定的过剩产能行业中,地方政府有“僵尸企业”名单,但银行并不知道。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