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益科技(600183)6月22日晚公告,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广新集团的通知,广新集团于2016年6月22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增持生益科技股份时,由于误操作卖出了生益科技股份5万股。
据悉,为响应证监发[2015]51 号《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广新集团自 2015年7月16日开始买入生益科技股票,截至公告日,广新集团累计增持生益科技股票1.86亿股,占生益科技股份总额的12.92%,其一致行动人广东省外贸开发公司持有生益科技 1.12亿股,占生益科技股份总额的7.79%。截至公告日,广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生益科技2.98亿股,占生益科技股份总额的20.71%。
基于认可生益科技投资价值,2016年6月22日广新集团继续增持生益科技股票,9:30时开始陆续报盘买入,9:31 至 9:33 期间累计成交 4万股。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在后续买入过程中误操作为卖出,导致于9:35 时以8.86 元/股卖出2万股,于 10:01 时以8.93元/股卖出3万股,合计误操作卖出5万股。
经自查,上述交易未在上市公司披露定期报告事宜的敏感期内,属于误操作而卖出上市公司股票,并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据生益科技介绍,广新集团本次卖出操作虽为工作人员误操作,但根据《证券法》第 47 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的规定,广新集团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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