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晚间,此前因董事长兼总经理、董秘兼财务总监同日宣布辞职而引发关注的中毅达公告称,包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副总经理等共计8人,分别因个人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职。
公告称,因公司2015年年度经营业绩未达预期,董事马庆银、陈两武、武舸;独立董事徐清波、陈国坤、陈亚莉、赵海燕分别因个人原因、工作原因已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在公司董事会担任的所有职务。
此外,公司副总经理李炬因个人原因已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在公司担任的所有职务。根据相关规定,李炬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其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上述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增补新的董事任职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根据相关规定,辞职报告在公司增补董事后生效。
中毅达2015年年报显示,公司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716.74万元,同比下降3.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4.63万元,上年同期为盈利9995.3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055.98万元。公司称,期内由于国内经济增长放缓、房地产市场表现低迷而导致传统园林工程业务萎缩,加上公司苗木资产需要较大资金维护和开发的市场份额尚未及时体现等原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无法覆盖整个公司的成本,出现了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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