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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松绑私募两项新三板业务

来源:证券日报 2016-05-29 15:2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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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开展做市试点与有条件挂牌融资新三板暂时不受理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具有金融属性企业挂牌申请

拟开展做市试点与有条件挂牌融资

新三板暂时不受理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具有金融属性企业挂牌申请

新三板分层方案公布之际迎来监管层两项松绑政策。5月27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证监会拟开展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参与新三板做市业务试点,同时,证监会对金融类机构在新三板挂牌融资作出了原则性安排。

对于私募等金融类机构在新三板挂牌融资的政策问题,张晓军表示,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并颁发许可证的金融机构,以及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机构可以在新三板挂牌和融资。全国股转公司应制定具体挂牌条件,从严监管已挂牌金融类机构,并实施差异化信息披露及监管要求。

当日,全国股转系统发布《关于金融类企业挂牌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就金融类企业挂牌融资有关事项作出安排。同时,全国股转系统在现行挂牌条件的基础上,对私募机构新增8个方面的挂牌条件,包括管理费收入与业绩报酬之和须占收入来源的80%以上;私募机构持续运营5年以上,且至少存在一支管理基金已实现退出;私募机构作为基金管理人在其管理基金中的出资额不得高于20%;私募机构及其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属于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黑名单”成员,不存在“诚信类公示”列示情形;创业投资类私募机构最近3年年均实缴资产管理规模在20亿元以上,私募股权类私募机构最近3年年均实缴资产管理规模在50亿元以上等。

此外,全国股转系统暂时不受理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等具有金融属性企业挂牌申请。同时,对“一行三会”监管的企业、私募机构、其他具有金融属性企业(包括申请挂牌公司虽不属于其它具有金融属性企业,但其持有其它具有金融属性企业的股权比例20%以上或为第一大股东的)处于新申报、在审、已取得挂牌函、已挂牌等不同阶段,全国股转系统采取新老划断处理措施。

张晓军表示,证监会拟开展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参与新三板做市业务试点。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办理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参与新三板做市业务试点的备案管理工作,从资本实力、专业人员、业务方案、信息系统和诚信记录等方面,明确资质条件,按照稳起步原则,择优选取机构试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在相关准备完成后,将在其网站公告有关备案条件、材料和程序要求。

全国股转系统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稳起步原则,分步骤推进私募机构参与做市业务试点备案管理工作。一是修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做市管理规定(试行)》,将私募机构纳入做市机构管理;二是研究制定试点机构的遴选方案及相关配套规则,从资本实力、专业人员、业务方案、信息系统和诚信记录等方面设置备案条件,制定备案申请材料内容与格式指引,明确备案申请程序,待履行有关程序后及时向市场公布;三是启动受理私募机构申报材料,组织评审,择优选取试点机构;四是组织入选试点机构开发技术系统并参加培训后现场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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