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嘉股份今日公告称,公司于2015年12月23日收到下属全资子公司贵州劲嘉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下称“贵州劲嘉”)的通知,贵州劲嘉收到由贵州省科学技术厅、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时间:2015年10月28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贵州劲嘉高新技术企业认证通过后三年内(2015年-2017年),将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
在影响上,公司表示,2015年贵州劲嘉已按15%预缴企业所得税,因此本次贵州劲嘉高新技术企业认证事项对公司2015年度业绩无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两年业绩有一定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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