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帆股份11月10日晚间公告,因渝黔铁路(上桥段)及重庆西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重庆力帆科技动力有限公司位于重庆沙坪坝区上桥张家湾60号内国有土地及建筑物被列入政府动拆迁范围。日前公司及力帆科动分别与沙坪坝区房屋管理局签署了有关土地征收货币补偿协议,公司总计将获得约3.41亿元的补偿金。
据了解,力帆股份此次涉及拆迁的包括两部分土地:一是公司拥有的7520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1.55万平方米建筑物面积,补偿金额约1.37亿元;二是子公司力帆科动拥有的1.62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地上2.75万平方米建筑物面积,补偿金额约2.04亿元。
据力帆股份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公司主要生产场所已搬迁至重庆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16号的新厂区,而包括本次拟拆迁的张家湾60号在内已停止自用的建筑物已经改为出租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将相关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故此次拆迁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上述负责人还表示,本次拆迁补偿依约履行后,将对公司今年资产总额、净资产、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产生积极影响。今年前三季,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8.05亿元,同比增长8.08%;实现净利润2.69亿元,同比下降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