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开展保护迪士尼商标权专项行动 划定三层区域
11月5日获悉,工商总局日前下发通知,决定从2015年10月至2016年10月,在全国开展保护迪士尼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
通知要求,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迪士尼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保护商标权利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形象。
为此,通知提出,加强日常监管,在上海迪士尼乐园及度假区核心区(7平方公里)内及周边地区建立迪士尼商标的重点保护区;在上海市其他区域及华东地区建立迪士尼商标的协同保护区;在全国大中型城市和主要旅游城市建立迪士尼商标案件协作机制,压缩侵犯迪士尼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犯罪分子活动空间。
另外,要在主要互联网平台上建立迪士尼商标保护机制,加强在线监测,基本杜绝在主要互联网平台上大规模出现侵犯迪士尼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通知还提出,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上海迪士尼乐园开园后一年内重点安排集中整治行动,在迪士尼纪念品和衍生产品的生产领域、商品流通领域、商标印制领域、广告宣传领域和网络销售领域,全面检查商品、服务和相关演出活动的迪士尼商标使用情况。
通知最后强调,要建立迪士尼注册商标保护信息披露机制,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发布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侵犯迪士尼注册商标案件信息,加强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建立与主要电商平台、搜索引擎平台经营者的沟通机制,探索建立保护迪士尼商标网络监管长效机制。(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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